近日,聊城市政府办公室下发《聊城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解决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中的突出问题,为企业“松绑减负”,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清单管理,让检查有章可循《方案》首先在行政检查边界上做“减法”,通过实施清单管理制度,让企业对行政检查一目了然。市、县两级政府将依法确认并公布涉企检查主体清单,确保主体合法合规,且清单会随法律法规和部门...
聊政字〔2024〕20 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为全面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23〕17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95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地热资源调查评价和规划布局...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再生水利用,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改善水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再生水利用的规划、建设、运营及相关管理活动。第三条市、县(市、区)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优化用水结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再生水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为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高质量建设节水型社会,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一)落实“四水四定”和用水总量强度双控。把水资源作为城镇规划建设、区域资源开发、产业结构布局、重大项目选址和审批的重要依据。健全市、县两级行政区规划期及年度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管控指标体系,探索开展水预算管理工作。合理确定灌溉规模,引导适水种植、量水生产。强化用水定额标准在相关规划编制、...
(2024年8月23日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24年9月26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目 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第11号 《聊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已于2018年1月2日经聊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于2018年1月23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聊环发〔2024〕6 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聊城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聊城市财政局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聊城市水利局聊城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10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聊城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
聊发改价格〔2024〕112 号东昌府区发展改革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属开发区发展改革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市城区各有关供水企业,各相关用户:为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7〕1792号)、《关于深化水价机制改革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方案》(鲁发改价格〔2021〕...
聊工信发〔2023〕97号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现将《聊城市技术改造设备(含软件)奖补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09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 聊城市技术改造设备(含软件)奖补实 施 细 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中共聊城市委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制造业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聊发〔2020〕12号)、...
(2017年11月16日聊城市人民政府令第31号公布,根据2022年10月16日聊城市人民政府令第43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聊城市公厕管理办法〉〈聊城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供水管理,保障城市生活、生产、消防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