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建设节水型社会先行区实施方案为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高质量建设节水型社会,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一)落实“四水四定”和用水总量强度双控。把水资源作为城镇规划建设、区域资源开发、产业结构布局、重大项目选址和审批的重要依据。健全市、县两级行政区规划期及年度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管控指标体系,探索开展水预算管理工作。合理确定灌溉规模,引导适水种植、量水生产。强化用水定额标准在相关规划编制、节水评价、取水许可、计划用水管理等方面的约束作用。到2027年年底,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0.1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35%以上。(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二)严格用水过程管理。科学划定水资源管理分区,强化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落实用水统计管理要求,全面加强对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环境补水等用水量的统计管理。到2027年年底,完成聊城市节约集约用水集成改革。(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二、推进农业农村节水增效 (三)实施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持续推进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打造一批节水高效、设施完善、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现代化新型生态灌区。到2027年年底,完成位山、彭楼、郭口、陶城铺4处大型灌区和仲子庙、刘桥西引河、班庄3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累计改造提升85万亩高标准农田,完成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5万亩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四)提升完善数字孪生灌区水工情监测设施。以物理灌区为单元、时空数据为底座、数学模型为核心、水利知识为驱动,建设数字孪生灌区,对物理灌区全要素和建设运行全过程进行数字映射、智能模拟、前瞻预演,与物理灌区同步仿真运行、虚实交互、迭代优化,实现对物理灌区的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强化水资源优化调度和配置。到2027年年底,完成位山灌区数字孪生灌区区域设施优化升级,打造全国数字孪生灌区“聊城样板”。(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五)推进农村生活节水。实施农村集中供水管网节水改造,推行农村供水“一户一表”建设,积极推进便捷收费和信息化管理。因地制宜推动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推广“生物+生态”等易维护、低成本、低能耗污水处理技术,鼓励农村污水就地就近处理回用。到2027年年底,完成10处农村供水设施设备及供水管网改造提升。(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三、推动工业节水减排 (六)严控高耗水项目建设。加快推动高耗水产业结构布局优化升级。沿黄重点地区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高耗水项目。已备案尚未开工的拟建高耗水项目开展重新评估,属于落后产能的已建高耗水项目坚决淘汰。到2027年年底,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6%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七)推进重点行业废水循环和梯级利用。加快推进企业废水深度循环利用,推动高耗水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升级,不断提高用水重复利用率。坚持将再生水作为工业园区生产用水的重要水源,建立健全节约用水管理制度,推进园区内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到2027年年底,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4%以上,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全部完成水平衡测试,推动聊城市化工园区实现一水多用和循环梯级利用。(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四、促进城镇生活节水降损 (八)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持续扩大城镇公共管网非居民用水户计划用水管理范围,将用水定额作为计划用水下达主要依据,严格执行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适时提高水价阶梯标准。严格限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从严控制特种行业用水定额,积极推广循环用水技术。(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九)降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和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等,加快对材质落后或受损失修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完善市政、绿化、消防、环卫等用水计量体系。推动供水精细化智能化管理平台建设,对供水设施运行状态和水量、水压、水质等信息进行实时监测,精准识别管网漏损点位,进行管网压力区域智能调节,逐步提高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的信息化、智慧化管理水平。到2027年年底,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7.7%以内。(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十)加快节水器具普及、推广、更新。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新改扩建公共建筑全面使用节水器具,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按照节水“三同时”管理的要求,建设新改扩建项目时,做到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到2027年年底,城市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机关事务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五、高效利用非常规水源 (十一)推进再生水利用。推动有条件的工业企业、园区与市政再生水生产运营单位合作,完善再生水管网,提高再生水利用比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产城融合废水高效循环利用新模式。鼓励火力发电、城市绿化、景观生态等建设项目加大再生水使用比例。鼓励、支持再生水利用科技创新,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科技成果开发和推广应用,提高再生水利用科技创新能力,推进技术产业化。到2027年年底,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7%以上。(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十二)推动集蓄雨水利用。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建立“渗、滞、蓄、净、用、排”六位一体的“城市海绵体”,加强雨水集蓄利用,提升雨水资源涵养能力和综合利用水平。新改扩建城市公园、居住社区、绿地、道路广场等项目中合理推广雨水渗滞、调蓄、利用等设施,推进就地消纳、就地利用;在现有河湖水系的适当位置设置拦河坝闸,加快在建平原水库建设,拦蓄雨洪水提升水资源利用率。(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六、创新发展节水产业 (十三)培育节水服务企业。实施节水服务型企业培育计划,在农业、工业、服务业等领域,着力培育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产业带动性强、发展潜力大、融资能力强的节水服务型企业。鼓励节水服务企业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加强商业和运营模式创新,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支持节水企业集群发展,形成龙头企业和大量专业化技术服务企业的良性发展格局。到2027年年底,培育5家节水服务企业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十四)促进节水装备产品制造发展。培育和发展一批节水装备与产品制造企业,壮大节水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核心力量,推广应用先进节水灌溉设备、工业节水装备和生活节水器具。鼓励对节水产品实施质量认证,通过认证的节水产品可按规定使用认证标志。加强节水产品质量控制和品牌建设能力,发挥行业协会、技术机构、龙头骨干企业和中小企业作用,联合打造区域品牌,提升节水产品附加值和影响力。鼓励采用“产业园区+节水创新孵化中心+产业联盟”一体化推进模式,到2027年年底,阳谷县塑胶节水管材产业园产值突破15亿元,带动全市节水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七、坚持“政产学研用金”一体联动 (十五)为“产学研用”提供政策支持。完善节水高新技术政策扶持体系,建立健全多角度、全链条的节水扶持政策体系。加强政策的相互衔接及配套落实,推动以发展节水产业为核心的政策措施有效落地。(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十六)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建设高能级创新载体和平台,布局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院士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加强关键节水技术协同攻关,聚焦用水精准计量、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管网漏损监测智能化、非常规水利用、精准节水灌溉控制等先进技术及适用设备研发。深化与聊城大学、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山东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研院所的合作交流,联合建设节水科技成果孵化基地,实现节水科研成果在聊城市转化。到2027年年底,将信发集团打造成省级节水科技创新试点。(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十七)支持新兴金融支撑科技创新。健全财政投入政策体系,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将节水作为绿色金融重要的支持方向,鼓励金融机构对节水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提供金融服务,对节水项目给予贷款或增信支持。因地制宜推行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非常规水开发利用等项目的建设运营。(牵头单位: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聊城市分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聊城金融监管分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八、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十八)深化推进水价机制改革。深化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改革,建立健全定价机制,逐步推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制度,推行区域综合水价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分类推进农业水价改革,调动农民参与改革、实施节水的积极性;持续深化城乡用水价格改革,完善差别化水价政策。(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十九)积极推动水权交易和合同节水管理。深化用水权改革方向,建立农业水价回归成本、非农用水市场调节机制。积极推动在农业节水灌溉、工业节水改造等领域实施合同节水管理,采取水权转让、收储、回购等方式进行节水量市场化交易,积极推进“合同节水+水权交易”建设。因地制宜推行效益分享型、效果保证型、费用托管型典型模式下的合同节水管理。到2027年年底,推动10家以上单位开展合同节水管理;农业灌区在满足区域内农业用水前提下,实行节水量跨区域、跨行业转让,提高节水效益。(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九、开展节水宣传教育 (二十)加大节水宣传教育力度。加强节水知识传播,充分发挥宣传主管部门、行业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的作用,加强节水公益广告创作和刊播,举办节水知识讲座,不断扩大节水宣传教育的覆盖面。高度重视中小学生节约用水教育,扎实落实课程设置要求,将节水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体系。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普及节水知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提高公众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认知度、认可度和接受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一)打造节水宣教文旅载体。以突出黄河文化、运河文化、水文化为主线,依托节水教育基地、现有水利工程管理设施及市县两级博物馆、科教机构、涉水企业等机构和场所,建立一批节水教育实践基地,开辟若干节水宣教文旅线路,构建“点线面”节水宣教文旅新格局。(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十、保障措施 健全节水型社会建设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节水型社会建设协调会议,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解决节水型社会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节水型社会建设顺利推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实施主体,要结合自身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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